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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近日,深圳海关对外通报,根据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行动部署,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协助下,该关开展“使命2020-13”跨境电商走私集中打击行动,成功摧毁一个利用跨境电商平台“刷单”走私化妆品、奶粉、葡萄酒等货物入境的走私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,案值超过6亿元。

  ▲海关缉私人员在查缉现场盘点涉案物品。

  侦查摸排两个余月,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

  2020年7月,深圳海关接到一起跨境电商平台走私线索通报,该关缉私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摸查,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摸排和调查取证,基本摸清了犯罪团伙的走私流程,决定开展收网行动。行动当日凌晨4时,伴随着大雨,各行动小组按照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地点,等候下一步行动指令。凌晨5时,抓捕时机成熟,随着指挥部的一声令下,300名警力分成若干个行动组,迅速冲入既定的抓捕点和查缉点,一举打掉通过“网购保税进口”伪报贸易性质方式走私的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,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化妆品、奶粉、葡萄酒一批,案值超过6亿元。

  ▲海关缉私人员现场查获的走私化妆品。

  经查,涉案公司以明显低于进口应缴税款的价格接受境外客户委托,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化妆品、奶粉、葡萄酒等货物,通过制作虚假合同、发票等报关单据,以“网购保税进口”方式报关进口,在联系物流公司办理清关手续后运至保税港区仓库,再制作虚假订单、支付单、物流单“三单”将货物化整为零刷单出区回流至深圳、广州、福建等地货主。

  海关提醒: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按走私违规处理深圳海关提醒,跨境电商平台(企业)要合规发展,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、支付、物流“三单”信息、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、未尽责审核消费者(订购人)身份信息真实性等,导致出现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,将依法进行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对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,海关按走私违规处理,并按违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关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对不涉嫌走私违规、首次发现的,进行约谈或暂停业务责令整改;再次发现的,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,并交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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